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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你不是借過三十萬買房子瞭嗎?房子呢?你不是說林俊很能幹,你跟著他肯定會幸福嗎?他怎麼不給你買房子?」

  老李從老伴手裡接過來電話,對巧妮這個女兒,老李真的是又愛又恨,雖然不是個兒子,但是對於還是很有些重男輕女的老李來說,這個女兒他內心還是比較喜歡的,從小就漂亮乖巧的巧妮給老李兩口子帶來瞭不少幸福,可是自從她去衛校讀書遇到瞭現在的這個女婿之後,這個閨女就變得格外的不聽話瞭,也完全不考慮和照顧自己娘傢瞭。

  四年前,兒媳周怡突發重病住院,在醫院裡住瞭有兩個月,醫院裡先後三次發瞭病危通知書,兒子小軍天天守候在醫院,恰好這時巧妮因為傢庭糾紛帶著孩子住回瞭娘傢,巧妮在傢裡住瞭有一個多月,忙前忙後也算給這個忙亂中的娘傢搭瞭把手。

  眼見周怡的病情沒有好轉,小軍醫院傢裡兩頭跑忙得日漸消瘦,當時村裡的鄉親都以為周怡快沒瞭,老李兩口子一方面對這個比對女兒巧妮還親的兒媳憂心忡忡,另一方面又在憂慮如果兒媳真的沒瞭,以後自己這個傢該怎麼辦呀?也就在這個焦頭爛額的時候,村裡的一個老人傢李太爺點撥瞭老李兩口子一句「可以給小軍沖個喜……」老李聽完村裡李太爺的話後先是一愣,「沖喜」?怎麼沖喜呢?還是老伴先猜出瞭李太爺的意思。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老李這十裡八鄉都有一個「嫁出去女兒潑出去水」的風俗,解放前的時候,女兒出閣以後,就算與娘傢徹底斷瞭關系,甚至連姓都要改成夫傢,這都是由於當時社會經濟低下,夫傢害怕媳婦娶進門後貼補娘傢導致傢庭不合所致。解放後,雖然女兒出嫁需要改姓這條習俗被明著廢除瞭,但是至少在老李傢這方圓數百裡地,嫁出去的女兒真的如同潑出去的水。

  這樣的風俗,對於傢庭和睦正常的女人來說,其實影響也不是太大,但是對於離異或者喪偶的女人,若是有瞭兒子還好,如果沒有兒子,那就實在太可憐瞭,沒有丈夫的依靠,有的女人被婆傢強行退回瞭娘傢,有的女人雖然能留在夫傢,但完全失去瞭自身的權利,有的被婆傢配婚給丈夫的兄弟,有的甚至還被自己公公強行收瞭房,而被退回給娘傢的女人來說,下場也是一樣的不堪,要麼被娘傢驅趕出門,要麼就隻能被迫聽從娘傢的安排進行配婚,這一次配婚可就不是嫁女兒瞭,畢竟,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五十年前,正值三年大饑荒時期,老李老伴的二姐夫因饑病交加去世瞭,由於二姐沒有生子,隻有一個年僅兩歲的女兒,考慮到婆傢沒有其他兄弟,於是公公打算就自己把這才二十一歲的兒媳收房,二姐抵死不從就被婆傢驅趕回娘傢瞭。

  饑荒之年傢傢都缺糧,娘傢本不打算收留這個潑出去的水,無奈二姐在傢門口硬是跪瞭三天三夜,老伴的娘親舍不得,就把她放進瞭傢門,沒過幾天,老伴娘親突發疾病,就在全傢焦頭爛額之時,有鄉親就提議瞭「沖喜」,也就是讓喪偶返回娘傢的二姐嫁給娘傢男人來給娘親沖喜,和親弟弟拜堂成親,這種事情,哪怕隻是個鄉下守寡女子,心裡也是難以接受的,但潑出去的水哪裡還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命運,幾個親戚一擁而上,就把二姐綁瞭起來換上瞭新娘裝扮,然後強逼著她與十三歲的弟弟拜瞭堂,就直接送進瞭洞房,在親戚的手把手幫助下,二十一歲的女子被迫與弟弟圓瞭房……

  僅僅過瞭半個月,老伴娘親身體就好瞭很多,兩個月後,待娘親身體痊愈時,四哥已經成功讓二姐懷上瞭孩子……

  老李和老伴嘀咕瞭一晚上,就決定采用老人傢推薦的「沖喜」方法來沖沖自傢的晦氣,老李多思考瞭一下,突然想出瞭一個更好的主意,既然要拿巧妮給她哥沖沖喜,生米做出熟飯瞭,何不再讓她給李傢留個種?如果是個男孩,不就解決老李傢沒人傳宗接代的問題嗎?老伴一聽頓時拍案叫絕,當天老伴就去找巧妮談瞭一次。

  巧妮聽完姆媽的請求,頓覺匪夷所思,她畢竟是一個讀過書的知識分子,又是一個醫護人員,當然知道兄妹交配產子是不被社會倫理所能接納的,也不待父母的哀求就斷然拒絕瞭。眼見好說不成,老李和老板隻能采用下三濫的手法瞭,他找鄉衛生院的朋友弄來瞭幾顆強效安眠藥,晚上偷偷放在瞭巧妮的湯碗裡,等巧妮昏昏睡去以後,把巧妮脫光衣服擦凈全身,老兩口抱著昏睡不醒的女兒,把她放進瞭哥嫂的床上被窩裡……

  「你要是當時能聽我們的話,我們把現在整個傢給你都可以,可是你是怎麼對待李傢的?」老李聽著聽筒裡女兒泣不成聲,心裡辛酸又帶著少許的憤恨,他的心很痛很痛,他不是不愛女兒,而是氣憤為什麼當年那麼好的機會,兒子小軍為什麼沒有能把握住,女兒巧妮為什麼不能幫幫李傢一次。

  「你哥哥沒瞭……我們李傢要絕瞭香火瞭……」老李對著話筒含著眼淚一字一句說瞭出來,話筒對面,巧妮泣不成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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