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亦礿覺得自己被一個瘋狂的愛慕者跟蹤瞭。
這不奇怪,愛慕他的人太多瞭。25歲的方亦礿怎麼看都是一個前途無量的完美男人。以優異的成績從常春藤院校碩士畢業,在陸傢嘴頂尖的外資投行工作,有個漂亮的女朋友,周圍的兄弟也都是人中豪傑,年紀輕輕,雖然是本地人但也有自己的房和車,關鍵是還有一副男模的皮囊。
就是那種說出去都會讓大傢眼紅的人生吧。
也許是因為生活太一帆風順而且完美,他有時甚至覺得有些空虛。
好在這件事出現瞭。
起初是七夕節那天晚上,方亦礿遛狗回到公寓樓下的時候,看見有個人影鬼鬼祟祟地在他愛車旁。
“你在幹什麼?”
那人像觸電一樣彈起來拔腿就跑,愛犬立即狂吠地沖上去。方亦礿沒有冒然上前,他謹慎地走到愛車旁察看,卻意外地發現車頭放瞭一束紅玫瑰。
他思考瞭半分鐘,終於大膽的判斷這不是炸彈,然後拿瞭起來。玫瑰鮮艷欲滴,氣味芬芳,一看就不是那種街邊十塊錢一束的貨色,很有可能是從法國空運回來的品種。而花束上還有一張賀卡,上面寫著深情肉麻一行字:For my love 方亦礿
“神經病。”方亦礿冷笑一聲想把它丟到垃圾桶,但考慮片刻後還是先留著,以便需要報警的時候有據可查。
這時愛犬回來瞭,叼著一件被咬得破爛的長外套。於是他把玫瑰、賀卡、外套一起丟進瞭車庫,留作備用。
事實證明他的選擇是正確的。從那次後方亦礿開始註意自己的四周,他有時會故意一個人走,還挑僻靜的地方走。他不怕對方是殺人狂,因為他有信心把一個男人揍成泥。
他發現這個傢夥還在跟蹤自己,而且隻在周末。他偶爾會突然回過頭追擊,但都失敗瞭,對方很狡猾,東拐西彎地就能很快消失。不過好在他能看見,那人穿著一身黑,長外套,帽子拉得高高的,戴口罩,完全看不清臉。
初步判定對方是個男人,女人身手不可能這麼靈敏。
還有一次,方亦礿把那人追得逼到江邊,幾乎就要抓住瞭,誰知後者毫不猶豫地縱身一躍,撲通地跳進瞭水裡。
“我操,行啊你。”方亦礿對著江面大吼瞭一聲,“你有本事跳江,你有本事跟老子打一架啊?!”
對方顯然沒有把他的話當回事,身手敏捷地用自由泳遊向瞭遠方。
方亦礿煩躁地拿出一根煙點燃,他決定動真格瞭,於是拿出手機撥打瞭一個電話。
“喂嫂子,有事想拜托你。”
“你丫的方亦礿,再敢叫一次嫂子信不信老子抽死你?”對方聲音渾厚,罵起人來氣勢十足。
“淞哥,我是真的遇到事瞭,”方亦礿冷靜地道,“我想讓你幫我查一個人,他這兩個月一直在跟蹤我。”
“自己的事自己處理,老子在北京忙著呢。”
“你應該認識很多偵探一類的人物,這不算麻煩吧,”方亦礿瞇起眼,“如果你不答應,我就告訴堂哥,反正結果都是一樣的啊。”
“操,就知道你來這套,什麼人?你有什麼線索?”
“一件叫得出牌子的外套,一支玫瑰,一張賀卡,上面有字跡,我知道你認識的人可以做到的,嫂……哦不,淞哥。”
十天後,關於跟蹤者的資料完完整整地送到瞭方亦礿手裡。
方亦礿很開心地拆開瞭資料袋,他早就料到這點偵查對於一個以前在黑社會混得風生水起的人來說簡直小菜一碟。
資料第一頁直截瞭當地寫明瞭藤摸瓜找到瞭店面,甚至拿到瞭付款的POS單,又通過玫瑰花的包裝、賀卡的字跡、跟蹤者的行蹤等線索縮短瞭范圍。最終鎖定瞭對象,並且劃上肯定的句號。
“本來啊,我唯一的疑惑是,這人被您的狗咬瞭為什麼不去醫院檢查,不過看到他的職業我就知道為什麼瞭,原來是個獸醫。”
看著偵探在封面幽默的註解,方亦礿笑著翻開瞭第一頁,然後目光立即被那張彩色照片上的男人攫住瞭。
他曾經無數次設想過這個跟蹤狂的樣子,應該是個邋遢、長相平平的屌絲,是那種扔到人群中過幾秒就會忘記的臉,總之是loser的長相就對瞭。但照片上的男人完全可以用好看來形容。
這人有一雙大得像小孩一樣的眼睛,憂鬱而有神采,讓人一眼難忘。這人五官俊秀,眉細鼻小唇薄,皮膚像瓷娃娃一樣細膩、白皙,臉孔讓方亦礿有莫名的熟悉。他穿著獸醫的白大褂,抱著一隻小熊看著鏡頭,嘴角微笑清淺,給人的感覺親和且自信。
方亦礿的第一反應是,他丫的搞錯瞭吧?
他翻開第二頁,看到瞭這個男人的詳細資料:沈宗,27歲,私立動物園的獸醫,在職兩年,碩士就讀於墨爾本大學獸醫專業,目前還自己經營一傢小花店(玫瑰花就是從這裡來的),是個頗有生活情趣的文藝青年……淞哥幫他找的偵探很厲害,也很沒有職業道德,像身份證號、醫療體檢情況、手機號碼、工作地址、上班時間這種極為私人的信息都明晃晃地寫在瞭紙上。
“偵探,你是不是搞錯瞭?我根本不認識這人,也搞不懂他是怎麼認識我的。”方亦礿打電話問。
“我以淞爺的威信保證,絕對不會錯。”偵探信誓旦旦地打破方亦礿的疑慮,“我開始也覺得意外,但為瞭確認無誤,我特地跟蹤瞭他幾天,發現他確實是跟蹤您的那個人,這是實捶瞭吧?”
方亦礿這回不得不信瞭,“好吧,那他怎麼會認識我?”
“您是不是常去動物園啊?”
一句話點醒方亦礿,他核對瞭一下那傢私立動物園的名字,發現自己確實去過幾次。他很喜歡動物,傢裡養瞭隻健碩的邊牧,和女友約會時最願意去的也是動物園。
那麼,對方應該也隻見過他幾面而已,就足以這麼瘋狂的跟蹤?
這是一見鐘情,還是見色起意?或許都是?
“你往後翻,上網找那個博客看看,還有更精彩的呢。”
方亦礿翻到後面,發現偵探還挖出瞭這個沈宗的博客。博客的名字是SZ,他打開電腦找到點進去,裡面鋪天蓋地的文字瞬間讓他大腦短暫當機——和“For my love”一樣深情肉麻的文字,一行又一行,占據瞭整個屏幕。
“……我的幸福不多,愛情可能隻是奢侈品,每個周末悄悄看你一眼就能滿足。
卑微和低賤的我像隻螞蟻,又像隻老鼠,連正眼都不看望你。
你追我的時候,心臟跳動快得好像要抽離身體,幾乎要把胸腔擊穿,你知道我是多麼興奮嗎
聽著你追趕的腳步 就連罵人的聲音都這麼悅耳什麼污穢的語言從你口中說出都這麼悅耳啊
就像你的名字這麼好聽 我多少次在口中輕念一邊念著,一邊想象你進入我的身體,用熾熱的部位貫穿我的身體真想像個女人一樣在你身下尖叫、求歡、懷孕……”
方亦礿看著諷笑起來,一邊為自己的魅力洋洋自得,一邊也為這個叫沈宗的男人的內心所震撼。
“果然是個變態,”他往下翻,發現博客是從他回上海工作那一年開始寫的,詳細地記載瞭這兩年暗戀的點點滴滴。他邊看著,還不忘邊評論:“不過文筆還挺不錯的。”
文筆是真的不錯,看得方亦礿都能想象出這個男人自慰的畫面。他又翻回第一頁去看那張照片,上面的男人穿著白大褂,面容幹凈,笑容溫柔,簡直就像個天使,根本想不到會做出這種猥瑣下流的事,他結合文字,開始想象對方念著自己名字自慰的模樣——操,好像有點硬瞭。
他二十幾年的人生裡有女朋友也有男朋友,是如假包換的雙性戀。對於這個叫沈宗的跟蹤狂兼愛慕者,他從最開始的厭惡排斥,變得有些好奇起來。
果然是個看臉的世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