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分配方案怎麼說呢,算是一碗水端平吧,不可能因為私人關系太過照顧,本質上來說,王祖賢現在的這個年紀長約並不劃算,而且重新簽約後,在分成跟簽約金上肯定會有很大讓步,整體來說也算是很照顧瞭。
至於張敏那邊,她就非常劃算瞭,原本隻是當紅主播,百萬年薪,雜七雜八加一塊,年收入也就三百萬港幣的水平,肯定是不如當明星的。
但真要轉型制作人,並混到瞭制片主任,哪怕是副主任,那可是真正的肥缺,而且權力很大,一年光是分紅獎金就是穩穩的千萬級,甚至是兩千萬以上。
雖然李嘉欣知道這是李長生的試探,但她還是替張敏做主道:“那就當制片人吧,玲姐雖然不錯,但終歸不是自己人,我們電視臺現在做的這麼大,可不能是把如此重要的部門交給一個人,不是嗎?”
李長生也是這樣的打算,TVB真正的核心就是制作資源部、藝人部跟綜藝部這三大塊,其他的人事部、市場部、新聞部這些,隻要你電視劇綜藝明星一直保持在水準線之上,隨時都可以組建,這三大部門要出瞭紕漏,那才是真正的傷筋動骨。
藝人部現在是曾歷珍珍姐跟李嘉欣兩分天下,算是達到瞭一種平衡;綜藝部是餘詠珊珊姐的天下,後面肯定是要安插自己人過去分權的,《Running》就是後面的契機,隻是現在時候未到而已。
而制作資源部非常的復雜,這是TVB最為重要,也是人數最多的一個部門,原本就是珍姐跟樂易玲玲姐兩分天下,玲姐是明面上的第一負責人,也是權力最大的那個。
但這兩個都不算是真正的自己人,而且珍姐李長生現在是打算讓她老老實實待在藝人部,幫自己牽制李嘉欣這個貪婪麻煩的繼母,所以制作部那邊必須得安插一個自己人過去。
這樣的人才並不好找,所以張敏是個不錯的選擇,至於說會不會跟李嘉欣聯合起來,這有意義嗎?
“阿敏,四嬸(李嘉欣)叫我們回去簽新合約,據說現在簽新合約是有股權分紅,在合約期內都能享受到巨額分紅,小賢那邊據說是每年可以拿到上千萬的分紅,你說我們這次是有多少?能不能過五百萬?”
周慧敏的經紀人現在是比她都來的興奮,因為周慧敏收入越高,她自然也會跟著水漲船高。
周慧敏之前就接到李長生的短信瞭,知道自己的合約是一點不輸王祖賢那邊,甚至還會在分成跟影視資源上更好一些,她自然不會拒絕,她一年下來可落不到多少錢,也就三五百萬吧。
現在嘛,那是真的增收不少,分紅這些加在一起,年收入絕對是能上兩千萬的,已經是穩居整個港圈的超一線女星之列瞭。
李嘉欣這個新晉四嬸,自然也在借著這個機會組建自己的藝人班底,現在簽新合約,必須是跟她談,這也是李長生對她這個“好媽媽”的“報答”“孝敬”。
珍姐對此是最不甘心的,因為這是在侵害她的權力,可正如李長生之前說過的那樣,這不是他的義務,甚至是他這個老板“大方”,願意每年讓出差不多“十億”的分紅照顧電視臺的員工,讓他們跟著他李長生一起發傢致富。
對於李長生這樣有手段又異常大方的好老板,沒有人會反對,尤其是那些得到瞭實打實好處的老員工,對此自然是非常的歡迎,跟之前的“暴君”六叔比起來,李長生才是真正的“明君”。
不但是給你福利房,還直接每年在工資以外額外給你派分紅,這樣的好老板上哪兒去找?
所以李長生現在是有著非常高的威望,得到瞭整個電視臺近乎全體員工的支持,就算一些高層是有自己的小心思,很多人也未必會跟著幹,甚至會直接檢舉曾經的頂頭上司,這就是金錢的魔力。
不過李嘉欣也是很有分寸的,一些藝人部的老人,願意重新簽約的,還是會給予適當的分紅獎勵,並沒有借此機會裁員,誰叫李長生是盯著這塊,真要太過分,他也未必會賣她這個繼母的面子。
“之前的TVB藝人簽約分為四種:經理人合約、基本部頭合約、外援部頭合約、歌星合約。
過往TVB藝人,尤其是那些成名明星,絕大多數都是以基本部頭約聘用,即以‘節目時數’計算薪酬,亦不會為藝人規劃電視臺以外的工作。
之後,無線推出‘經理人合約’,即由TVB任經理人統籌藝員的所有工作,除節目酬金外,並提供固定月薪。
簽‘外援部頭合約’的藝人每年需要為TVB拍一定數量的劇集,其餘時間藝人可以向外發展。
剛出道或還未紅的藝人一般都會簽全經紀人合約,而一些資深的已經走紅的藝人往往會簽基本部頭合約或者外援部頭合約,而歌星合約簽約藝員可上無線電視各大綜藝節目。
這是長生讓我給你阿敏你專門準備的新合約,跟之前的那些合約不同,這是專門的分成合約,會是以後的主流。
類似好萊塢那邊的分成模式,獨立運營,團隊方面你自己組建,我們會提供給你固定的資源占用你一些檔期,其他的你可以自由安排。”
在商言商,合約是不可能讓你簽就直接簽字的,所以很多東西還是要提前交流溝通好,覺得可以接受就簽,不可以就好聚好散。
雖然李嘉欣有些懷疑阿敏跟她傢長生是不是有什麼那方面的關系,不然為什麼要這麼照顧她便宜她?